8月24日,随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成民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笠、雷震、李方、范延安、宋成凤、杨光明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海,县法院院长李承,县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员会、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等单位主要或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此次会议以视频形式连线各乡镇,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设主会场,各镇设分会场,邀请了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选民列席旁听。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随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随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动实施强县工程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随县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随县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经会议表决,决定任命李琳为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李佳
编辑:余婷婷
审核: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