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司法救助“及时雨” 让“事实孤儿”幼有所依

“老人家,小兰(化名)的司法救助金已经申请下来了,以后孩子学习生活有什么困难,您都可以跟我们说,我们帮您想办法。”近日,随县检察院检察官把为小兰申请的司法救助金交到小兰外祖父手中,并细心地叮嘱。

“感谢检察官,有你们在,我的心就踏实多了。”老人激动地表达谢意。

这次爱心援助的起因,源自一场突如其来的家庭变故。2020年4月30日晚,因长期家庭矛盾,小兰的母亲储某将父亲杀死,随后被依法批捕。八岁的小兰失去了双亲护佑,也失去了完整的家庭和无忧无虑的童年,与年近七旬的外祖父相依为命。然而外祖父年迈体衰,劳动能力差、经济收入较低,生活由此陷入困境。

随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储某故意杀人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武履行员额检察官职责,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担任该案承办检察官。

在依法讯问储某的过程中,储某哭诉:“我犯了错应该接受惩罚,但我最放心不下的是我的小女儿,她还这么小就没人管了。”

得知小兰的处境后,王建武非常重视,立即安排未检检察官核实相关情况,叮嘱一旦情况属实,一定要尽快依法救助,积极与民政、教育、妇联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各方面保障。

小兰外祖父家处偏远的山村,需要徒步穿行山路才能到达。通过调查走访,随县检察院认为小兰属于“事实孤儿”,即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的儿童。

随县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检察院联合民政厅、省教育厅等多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引导小兰外祖父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同时,及时向随县民政局发出《线索移交函》,建议民政部门将小兰纳入民政保障范围,落实生活、医疗、教育、卫生、关爱保障。

为保证公平正义,随县检察院举办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申请人代理参加会议,对该起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小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

最终,随县检察院为小兰申请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7900元,民政部门也将小兰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体系。

“‘事实孤儿’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爱护,我们希望通过本次司法救助改善小兰的生活、学习状况,后期我们会继续跟进,及时帮助小兰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王建武表示。

来源:随县人民检察院 彭晓明